广州市多家搬家公司统一出现涨价现象,起步费涨幅达50%左右,法律人士、市民认为该行为涉嫌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。广州市报(网)报道此事后,省市物价部门迅速介入展开了调查。
昨日上午广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向本报(网)通报了调查情况。该局称,搬家行业的价格为市场调节自主定价,随着市场供需的变化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。通过调查,能够定性为串通涨价、行业垄断的关键证据难以取证。如:组织会议发起人或组织、会议主题发言稿、或各搬家公司接到的涨价通知等内容无从查出。因此,目前不能定性为行业垄断。
广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表示,虽然未能定性广州市搬家公司集体涨价行为系行业垄断,但为防止今后发生行业垄断、串通涨价行为,保护市场公平竞争,提高经济运行效率,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,根据《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》,该局通过广州市报(网)向全市搬家公司特提出如下提醒告诫:
一、经营过程中的价格行为:
1、不得以协会和组织的名义垄断行业,控制价格;
2、不得以会议、协议、口头约定等形式串通价格;
3、不得以威胁、骚扰的非法手段排挤同行;
4、不得不履行搬家行业规则给消费者造成损失;
5、不得不履行服务价格承诺欺诈消费者;
二、违反以上提醒告诫事项的要承担如下责任:
1、有行业垄断、串通价格行为的,责令改正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
2、有价格欺诈行为的,责令改正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3、接到提醒告诫书后,各公司立刻进行自查自纠、自我整改,仍有价格违法行为的,一经查实,一律按上限处罚。